我们已经摆脱童年了

【雷安】万有引力。上

他是黑夜中的璀璨繁星,纸张被墨水浸没后的惨白一角,深渊中跃动而翩翩起舞的烛火。他是梦,他是白色,他是烈焰。

 而我是做梦人,我是黑色,我是飞蛾。

 万有引力




雷狮见到安迷修的时候,忍不住要在内心里小小地欢呼一句:哈,有意思的好猎物。

没人不喜欢皮毛油光水滑的猫,就像猎人不可能不喜欢身姿矫健、毛发美丽的豺狼虎豹狐,而雷狮虽然不乐意将自己与身份低微得只能依靠打猎为生的人相比较,但总好得过以畜生自喻。

而这种时候最适合他占占别人的嘴上便宜:前方有一个身材纤瘦、手持双剑的男人,容貌英俊潇洒,笑容温文尔雅,无不让人心生好感。但比起他的表面,雷狮更倾向注意那具被所谓“纤细”以形容的躯体。白色的衬衫将上臂与腹部的肌肉遮得严实,西装裤贴合着大腿的线条倒是能看出几分有力,比例匀称,优雅而不凡。

凹凸大厅实在是一个太善于搭讪的地方,不能召唤元力武装不能使用元力技能,可以毫无顾忌地向有兴趣的人打个招呼,而如果不好好利用这个机会,那雷狮简直对不起他机会主义的标签。他抬步时悠然自得,显得胸有成竹自信满满,可只有身后的卡米尔看出他的一分僵硬——雷狮就这样远离了海盗团大部队,独自上前靠近那个一切未知的陌生人。

他甚至都没来得及说一声,那儿有个好家伙,我过去看看。卡米尔有些疑惑地看着他的兄长一点点靠近最不起眼的,穿着白衬衫的家伙,而从仅仅一眼所得到的信息来看,这人不过是长得好看罢了。而海盗团的军师尚不知此时此刻自己内心的评价,对这个日后的劲敌以及大嫂做出了怎样冒犯的评价,但多年来的信任与默契让他没由来地产生一种不要上前的想法,以免打搅大哥的好事。

海盗向来粗暴地掠夺,从未明白过什么是温柔对待。生命中碰见过的易碎品被弄坏了之后,皇子会选择再弄一个来,而海盗只会放弃这个垃圾。但只知道弄坏和放弃的人第一次碰见不肯松手的美丽宝石,雷狮在靠近那个人的时候仍然在不停地打量他,棕色头发,蓝绿色眼睛,健康的小麦色皮肤,被绷带捆着的右小臂以其咬肉感加之下陷的一条深色都增加无知诱惑感

而当那个人面向雷狮的时候,他才有些茫然地看着来者。英气的眉毛,笔挺的鼻梁,代表薄情的嘴唇,硬生生在一个成年男人的脸颊上组成天然无知的表情。雷狮内心里犯嘀咕,这家伙是不是傻的,可千万别白费了一张好脸蛋。那人盯了他好一会儿,忽然又笑起来:

您好,帅气的先生。在下安迷修,有幸可以知道您的名字?

多年后安迷修一想起这句话就想给自己来一刀。

他恨自己少不更事,怎么偏偏招惹上这么一个大麻烦。兴许是前十九年人生中过得顺风顺水,导致命中犯煞,否则老天爷都嫉妒他这命太好。可现在的安迷修并不知道日后自己会为了这么短短两句话而羞愤难当,只觉得面前这小哥好看得出奇,左看右看都无死角难挑剔,那俩星目一眯,得迷了多少小姑娘去啊。

但安迷修就是没由来地对这人有好感,天真的骑士先生尚不知道眼前的男性就是他命中的煞星,专门派来克他的。他喜欢和人交朋友,虽然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总是习惯性地无视他——他们都说他是怪人。

怪人就怪人吧,总会有别的怪人。

安迷修满心期待地看着雷狮,试图从那两片漂亮的嘴唇里得到一个悦耳的名字。得是得到了,雨田雷,狮子的狮,咬字清晰,恨不得现在就一口咬断面前猎物的喉咙。雷狮盯着他笑,然后猛地亲了安迷修一口。

该占的便宜还是得占,但占了以后就得跑。雷狮很快就消失在大厅里的人山人海之中,徒留下安迷修脸红着站在原地。骑士先生第一次被人亲,没想到初吻就这么懵懵懂懂地献给了一个男性,虽然他长得好看,可仍然改变不了对方带把的事实——他带把他还抢我初吻!安迷修又气又羞,所幸周围没什么人在注意他,只得捡了武器灰溜溜地逃。




“大哥,您回来了。”

卡米尔看见满面春风的雷狮,虽然感到有些无语,但还是礼节性地道了一声。开玩笑,雷狮亲那个陌生人的全程都被他那双大眼睛记录在案了,而这件事是从未有过的。雷狮面对军师颇带质问的目光并不理会,哼笑一声打算领着海盗团离开,却突兀听见卡米尔的询问。

“您为什么要告诉他名字?容易……”

“容易惹火烧身。你是想说这个,对吧。”

雷狮及其自然地接过话头,扭头看着矮他一头的弟弟。他与卡米尔之间的默契太过合拍,以至于这孩子想说什么,想问什么,想分析什么雷狮都能够尽数阐述,可纵然卡米尔如此了解他,仍旧不明白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当然是为了让他记住我——好让他来讨伐我、向我索取。

卡米尔一时无言,张了张嘴显得徒劳。用食指压了压帽檐后他决定不再深究雷狮究竟在想什么了:他太难懂,百无禁忌的背后是捉摸不透的心思,连自己陪在他身边多年都至今能够得到一个大概的思路,又岂能依靠这么两句话得出雷狮的目的?可卡米尔忘了计算感情的变量,而这个变量又恰恰是最难计算的,它千变万化,没有理由地开始,也没有理由地结束。

但雷狮却已经想好他与安迷修的下一次相遇了。他们之间拥有一个引力场,不管相距多远,就算他在宇宙极点,而安迷修在另一点,也终究会被这力量拉回去: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牵扯。

下一次相遇该在某个可以量刷积分怪的狩猎场,那个时候我应该上去抢他准备补刀的怪群,然后和他打一架。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在最近的时候咬他的嘴唇,吮走一些血液以后才脱身。

我要一次次地与他“偶遇”,让他用眼睛记住我的容貌,用手掌记住我的躯体,用指尖记住我的脸颊,用身体记住我雷狮。我要让他在每个深夜里都情不自禁要念我的名字,要他看见我就难以控制情绪,要他渴求我的施舍、我的给予——我要他彻彻底底属于我,即使他是火,我才是飞蛾。

谁叫他如初雪纯白无暇?谁让他似白玉温润冰凉?我偏偏要让这纸沾墨,让雪遇盐,把他一声傲骨揉得断裂粉碎,低下那颗漂亮的头颅来求我!

因为我雷狮想要的,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







还是没有写完,下(或者中)就有缘再见吧!

2017-12-21 热度(246)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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