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摆脱童年了

【雷安】越年信

现代paro,雷狮第一人称





谨以这封信,送给我们十数年的往来,以及从未诞生过的爱情。


越年信





我记得,我刚到一个陌生班级的时候,所有所有的目光都停留在我的身上,而独独那汪湖水的,最为特殊。


没错,那是来自你的。


你应该知道——那时候我也在看着你。我也记得,当天我用一边的肩膀背着包,也许是右肩,或者左肩,可是那都没什么关系。说实话那样背着包很累,不过很酷,于是姑娘们都喜欢看我,男生们也会看我,不论是出发点是我是个帅哥,还是我是转学生。


你的眼睛很好看,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我就这样想。我懒得形容它们了,因为我觉得用我贫瘠的语言来描述它们,稍微有些不敬。一见钟情这种玩意我拿捏不准,可我能够感觉到,心脏跳得有些过分的快,而在此之前我很少在看到一个人之后产生这样的反应。


然后我想明白了,应该是名为恋爱的东西,掐住了我的心脏。


我觉得,最有能力的人中,该有你的名姓。我甚少自谦,到了现在三十多岁了,也觉得自己是个成功人士,不过我也从未否定过你是强者,因为你是我认定的对手,此生的宿敌。


加之青涩的初恋情结,于是我就开始和你对着干。不管是上课偷偷往你后脑勺上丢纸团,还是偷偷去扯你的头发,偶尔用黑笔在你的背上涂涂画画,画一只猪,一只猫,写一个“我是大傻瓜”,应该是我写过最不足挂齿的话了。


你第一次知道后和我打了一架,绝大部分都是玩笑的意味。可我知道你只是懒得和我计较而已,你气量大,不触碰你的底线你也不会和我生气。周而复始,这种把戏做过太多次,你没了反抗的意思,于是我也失去了继续捉弄你的兴趣。


然后我觉得,从做你的朋友开始做起,也挺不错的。毕竟男生之间只要有同样的兴趣爱好,很快就能够成为朋友,哪怕是游戏、运动,还是动漫,都是不错的选择。然后我发现,你喜欢看书。


你这个人真是奇怪,简直就是个怪胎。所以哪怕你能力出众,但时常会被人孤立起来。更何况哪有青春期的男孩子喜欢看书的,看的还是古典文学与名著。但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从你那边借来两本书,那时候你看着我的目光让我感觉挺不舒服,要不是为了你,这两本书早就被我摔地上了。


不过你的字的确好看,虽然比我差了一点。小小的字体在文段旁边工整地标注了自己的理解与手法探讨,优美的文字会被你用彩色笔画起来。冷静的,又没什么感情的,例行公事。或者是带有目的性的——我想那应该是你想要提高自己的素材储存量。


从一开始,你就是那样子,绝对冷静又谦和,画出圆圈的半径永远大于我手臂的长度。我没办法穿过这个圆圈去拥抱你,因为你对我说,我希望以后可以找一个女孩子,和她共度一生。


是了,就是这样了。你喜欢的是漂亮又娇小的,温柔的姑娘。而我身为男人,又怎么可能入得了你的眼?于是我放弃了,放弃了得到你的可能性。


但这份情感又怎么能够置之不理呢?


所以这辈子的目标,只能从“做你的老公”下调到“当你的伴郎”,不管这到底是多么疼痛又鲜血淋漓的转变,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这一生我的灵魂居无定所,难得驻足于名为你的小镇,可这里的住民们不太欢迎外来人。


那又怎么样呢。反正我只要这样恋喜欢爱(被划掉)当你的朋友就好了,所谓的爱情也是这么残忍的:无非都是痛苦,一是终成眷属烦死了,一个是抓心挠肝气死了。我不想你被我烦到,那么还是我一个人懊悔的好。






有一次你在私下折了朵百合,于是那群女孩子都围着你,求你教她们。那时候我觉得那些女生未免太好骗,一朵花也能够让你大受欢迎,后来才明白,你分明是被骗的那个。她们都想接近你,而你很傻很天真的以为,她们不过是想学你的技艺。


后来你收到了一封情书。是我们班的女孩子给你的,还是隔壁班的女孩子给你的,我也记不清了。反正我只知道,我该在你的婚礼日打好领带,在西装的胸口前戴上一朵恶俗的伴郎花,看你挽着那个我或许熟识或者未曾照面的女人,献上我的祝福。


你那时候的脸是红色的,毕竟收到女孩子的情书,你这种钢铁直男也没理由不放在心上。可是你拒绝了她,理由是“我暂时还不想过早恋爱,我们都该以学习为重”。


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啊,可以晚几年看到你和一个女孩的合照,看到你无名指上戴着的廉价戒指,看到你轻笑着给屏幕对面的她发短信。我最终还是无法否认,我没办法压制这种愉快。也许是我夏虫语冰,年纪尚小未曾见过大风大浪,开心都差点用油性笔写在脸上。


 你问我为什么那么开心,我说我喜欢的人是单身,而且还会单身好几年,我高兴。有时候我很想把你的脑袋剖开,看看它是不是榆木做的,那是我甚至认为榆木脑袋这个词就是为你量身订制的。因为你对我说——


啊,真是可惜。


我又能回答什么呢,最终也只能低沉地应了句还好。






听闻你和女朋友分手,是在我们大二的时候。


大学之后我们就甚少联系了,虽然同在一个学校,但新的人际交往总是会让旧朋友变得微不足道,更何况我是比此更卑微的暗恋者。某个深夜我收到你的短信,告诉我你和你的女朋友分手了。而在此之前,我还不知道有她的存在。


我似乎总是在见证你感情的失败,可我仍然为此欣喜若狂。我懂得这么做很卑鄙很下流很无耻,但我是个利己主义者。本就为你放低了太多的姿态,让我在暗地里思慕你应该也算不了什么吧。我漫不经心地打了一行字:怎么忽然想起你还有这么个爸爸了,之前都没带来给我看看,逆子。


你说,要不要出去吃顿夜宵。


我知道每次你牛头不对马嘴的时候,肯定心情不好。好说歹说我与你相处三年,对你的细枝末节了解甚深也于情于理。我回答你在学校门口等我,马上就下来。


我是跑过去的。可是没有看见你,或者还没来,我就打了个电话给你。你很快就接起来,声音被电流处理过有点失真,你说,我在你身后,转过来。


就算四个导师全部为我转身,我也再没有像这一刻一样这么快乐了——我转身,在夜色下与你隔着十数米对视,风比较冷,可我的躯体,我的四肢,我的脸,乃至灵魂,都是热烈且温暖的。


我无法形容那一刻的激动,只觉得好几个月没有见你,只剩下微不足道又疯狂的爱意和强烈想要拥抱你的念头。但我只能压下来,按捺着我的心,按捺着我的目光,揽住你的肩膀往门外走。


那个晚上我们都吃的很过瘾,你也喝了点酒,而不再摆着那副滴酒不沾的架子。你挺难过,人也很憔悴,我打着酒嗝安慰你,谁没分过几次手,大不了跟我一起单身一辈子吧,或者和你爸爸凑合着过得了。


你眼睛红红的,牵扯出一个笑容:好啊。


你无法理解我的感受了:我是抱着多么卑劣的想法说出这句话的啊,我想看你孤独终老,想看你终身未婚,看你和我一样死于过于衰老的夜眠。但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于是你也不会在意我在想什么了。是的,我在想什么,想的是能不能强吻你,甚至仗着酒后乱性的名义把你彻彻底底占有最好。


但我没办法冒着失去你温柔目光的风险那样做。我知道,利益永远是我的,而你不可能是我的。


于是我就这样痛失了良机,得到你反感和肉体的好机会。时至今日,如果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我会吻你,但不会做其他。我们终究只能停留在朋友的位面,即使你在我心中所处的位置在爱人之上。


那之后你去了国外,因为学校给了你一个作为国外交换生去深造的机会。只有我一个人来送你,说实话不应该如此,但你悄悄告诉我,你拒绝了其他人的告别,只留这一天。你笑得很好看:我们可是最好的兄弟,停留在祖国的最后一面,理应留给你。


好兄弟,是啊,好兄弟。


然后我们拥抱了,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拥抱。我背过你,我拉过你的手,我摸过你的头发,我们并排坐在一起过,我们喝过同一瓶饮料,可它们都远没有这个拥抱来得深重。你的体温让我觉得很舒服,毕竟它是你的一部分,是你的。与你有关的东西,都是美好的,在我的眼里。



你登机的时候还特地回头看我一眼,说等你回来。可是我要是真的想去找你,何必要等你。于是我真的想,去找你了,在你离开这座城市的六年之后。


也许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到了你所在的国度。也许我是在夜空三万尺,也许我孤身一人站在候机室,也许我正打算敲你家的门。


是时候给我们从未开始的爱情一个开头,或者把它掐死在摇篮中了。









2017-09-15 热度(125) 评论(20)
评论(20)
热度(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