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摆脱童年了

【雷安】 虽死犹生

有年龄操作,年下,雷狮第一视角

倒数第二句是借用,是 @不安 先生的爱情十题,擅自从题库抱的,如果介意我会删除。


我不止一次向你的高峰攀登,可总落得一个滚落山崖的下场,旁人问我不过二十,看起来一脸老态,还有满身伤疤。我笑着朝那群无知者的脸上吐烟,说你懂什么,这都是我爱人留给我的低声细语。

虽死犹生


我爱上一个男人。

我对他来说,是个男孩子,精准一点,我是个男性。那种形容小鬼的词不适合放在我的身上,即使我在他眼里,也的的确确该被这样形容,毕竟迟生这么多年,不是我不想,就能够反悔的。

觉得两个男的没意思?那你可以提前滚蛋。

他是我的老师,教的是历史。原来的历史老师因病休息很长时间,于是高一下学期,我们迎来了这个一身中年人感觉的青年。

我见过的历史老师无一不是地中海啤酒肚,像他这样高高瘦瘦的青年人老师不是没见过,但也算稀有物种,更何况他是个帅哥。他的头发是深棕色,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赶潮流去染发,终归是好看的;湖绿色的眼睛像一潭无波澜的春湖,与他对视的时候,如沐春风也许就是形容这种感觉的吧。

不过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掩盖他身上老年人一样的气息——从他时时刻刻带到讲台上的,有时候还会忘了拿走的保温杯,我就可以知道,这家伙本质上和那些老头老太没什么区别。

我一向最不喜欢这种二十五岁死,七十五岁埋的活死人。可很多女孩子都吃他这样的,长得好看的人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自从大家认识了这个半路插班的历史老师之后,我们班的姑娘就喜欢粘着他问东问西,即使那些话题从来没有和课本上的内容沾过边。

大多都是,老师你有没有女朋友,老师你周末都干什么,老师你喜不喜欢看电影。诸如此类,为什么我可以倒背如流?不巧,听的太多,耳朵起茧,想不记住都难。

身为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不介意让你多知道一些我的缺点。我是外貌协会钻石会员,就算对他这样的性格有诸多不满,到头来还是无法发自内心地讨厌他。你说我也挺帅的?那当然了,我一直觉得我比他帅多了。

但是这也没办法掩盖我喜欢一个长相不如我的男人的事实。

他说话的时候有些温吞,咬字不算太清晰,带了些南方人的软糯。我们这边是北方,几个同学时常嘲笑他吐字不清的口音。可他也不介意,偶尔笑着说,我在我们家乡已经算说的很好的了,大多时间都不作反驳。

我很少听过将南方口音说得如此好听的人,也许是我见识太少,不过到头来还是证实了一句话:年少不能见过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我时常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回忆起他带着些含糊的讲课声,可最后还是自我悲痛,因为忘得差不多了。

你说他叫什么?我没说过吗。……好吧,他叫安迷修。

是个好听的名字,对吧。

跑题了。其实我对南方人,特别是南方姑娘们所谓的娇小可爱没有太多兴趣,可偏偏喜欢一个他。说起来有一点很好笑,他比我们班上大部分的男生都矮,偶尔抱怨我们都吃什么长的。我故意跟他吵,说我们吃饲料长的。

他笑起来的样子挺好看的。

硬要说的话,应该是先喜欢他这个人,然后连他的全部一起,爱屋及乌了。人都是有缺点的,但是在我眼里,安迷修的缺点,不过是让他显得可爱,且有人情味的特点而已。



我在他面前活跃了一整年,我们的关系演变为了他会来校运动会给我加油。

傻逼班主任劝说我去报长跑,被烦得不行结果脑子一热就报了。反应过来后我几个兄弟围着我笑,说你牛逼啊,跑五千米你都干得出来。我都快给气笑了。妈的一群脑残就等着看老子笑话,心说等一开跑我就用走,走他妈的。我要亲眼看着白痴班主任的脸变成锅底。

我怀疑安迷修是班主任派来拯救他的,这大龄奔三单身狗在运动会前半个月过来和我谈话,给我做心理工作。我本来没打算听,一心就盯着安迷修的脸看,结果这厮和我说,他会去给我加油。

加你妈嗨个螺旋棒棒的油。

果然这家伙就是上天喊来治我的。于是我只能跑,跑他妈的。我就算再不要脸,也没有不要脸到在暗恋对象的眼皮子底下用走路的速度跑五千米。不过他给了我一个加成,叫做“在暗恋对象的注视之下速度加百分之五十”的buff。

于是我跑了第一名。虽说我本身体能不错,可连着快跑五千米,不是马拉松运动员都会吐血三升。我一度以为我会在终点线旁边晕过去,就此暴毙在大太阳下边,结果我看见安迷修拿着水,站在终点线那头朝我挥手。

我没办法让我自己在他面前晕过去。

所以我就过去了。满脑子都是“他在等着我”,最后冲过终点线也没有停下,愣是撞进他的怀抱里。他身上很香,是薰衣草洗衣液的味道,衣服都被我身上的汗弄得湿一块。安迷修就那么抱着我,我能够感觉到他的手在拍我的背,他小声对我说,你做的很好。

是啊,我做的太他妈棒了,我拥抱了他。

后来他想推我我也没起开,只说再让我抱一下。之后那张照片传遍了校园论坛,可大家都只是当一个笑话,学校甚至以此表扬了我们所谓的师生情谊,而没有任何人知道我对他肮脏又下流的想法。

拥有他多好,他真好他真好他真好。我不止一次地思考,为什么世界上能够有一个人那么讨我喜欢。另类又独特,像冬天的冰淇淋夏天的热茶水,我爱他,已经不是喜欢了。

也不能说是爱,爱太克制,可我不想。我对他的感情在“喜欢”之上,带有“爱”的沉重与执着;可“爱”不让我破坏他的现状,轰轰烈烈的,浮夸的“喜欢”满足我对他的破坏欲和占有欲。

这样扭曲的情感甚至驱使我放弃我擅长的理科,选择文科。为了他,那时候的我已经什么都做得出来了。家里人劝不住我,也不打算再劝,毕竟我从头到尾,从始至终都是疯狂的,奋不顾身的。

高考前夕,父亲才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喜欢一个男人,他是我的老师。我以为我会被打死,结果父亲只是叹了口气,告诉我不要后悔,因为家里不是我的港湾。

这促使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导致往后四年我都没有见过他。



我和他是老师和学生,这是他跨不过去的坎。

和学生恋爱,而且两个人是同性,要他这样古板的人接受,我也想象不出他能够轻易答应我。可我太年轻,年轻到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似乎人生中总要在恋爱方面犯一次错。而从未恋爱,也从未出过错的我,犯下了我生命里恋爱生涯的第一次错误。

高考完后所有人的第一件事是被父母接走,但我不是——他们都忙得很,更何况我不是什么小孩子,而且我从一年级开始就自己上下学。我让安迷修在学校天台等等我,而他也准时地赴约了。

我刚考完,心脏才迟钝地剧烈跳动起来。人生的分叉口刚刚被我路过,下一秒我就要面对我的挚爱,好吧,我单方面的,我藏在心底的爱人。他还是穿着白衬衫,笑着走过来拍我的肩膀,说恭喜你,你长大了。

我尴尬地笑了。手指磨蹭过我的头发,生出紧张的热量,我突然感觉到我在害怕,我想临阵脱逃,可现在舞台就在面前,骑虎难下,他于我来说触手可及,我没有理由现在就离开他。

我早就长大了,安老师。我说,他抿着嘴唇的模样一贯好看得令我心慌,他摇摇头,说,我已经不是你的老师了。

是啊,我收笔的那一刻,他就不是我的老师了。

安迷修。我喊他,他睁眼,说,怎么了?

我能不能追你。

他逃走的模样,即使狼狈也可爱得要命。夕阳渐沉,可我的心里下了一场狂风暴雨。我独自跪在我心里的暴雨里被淋成落汤鸡,明明从未拥有过他一秒钟,独独被拒绝的时候像是失去他千万次。我哭不出来,也懒得哭,流眼泪是一种软弱的行为,起码我不想在被拒绝这件事上显得我太被动,太精疲力竭。

可我真的很难过。

负面情绪可以让一个好好的人顷刻如高楼坍塌般崩溃,三个月的暑假里我安慰我自己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失恋,可每当深夜我就犯矫情病,安眠药当糖吃,一度想要一睡不醒,死在拥有他的梦境里。

我的梦死了,再难死灰复燃。



说出来是那么回事,心里想的也是那么回事,表达的剧烈程度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仍然留着他的电话号码,心里仍然留着那么一丝侥幸。我觉得,可能等我真正成长为一个男人的时候他才会正视我,不过他似乎不想给我那么个机会。

等我四年后打给他,冰冷的姑娘告诉我,这是个空号。

然后,我只好卑微地回到了原来的城市。都说爱情会让一个人变得微不足道,我觉得很有道理。甭管你在外头多么光鲜亮丽,多么牛逼哄哄,在你喜欢的人面前,如果他不喜欢你,你就是个屁。安迷修仍然在母校任教,带出一批又一批的坏崽子,仍然跟我们那届的姑娘们一样,围着他不放。

我在他班门口堵他,恰巧他上的是最后一节,刚出门就跟我打了个照面。他没变,反倒我帅了,他尴尬地说,一时间没认出来我,只是神色里的慌张仍然掩盖不了。那群好事的小鬼都扒着窗户看着我们,我就知道这事绝对不能在这里说。

我扯着他的手腕去他办公室,那地方我轻车熟路,去过太多次。安迷修显然对我的熟练有些不满,小声抱怨了一句四年过去,你还是这么把自己当主人。我笑了,说我只想当这间办公室主人的男人。

他一下子说不出话,脸涨红的样子仍然那么可爱。

可爱啊,可爱得要老命了,可他就是不喜欢我,顶个屁用。我抹了把脸,吸了吸鼻子,故作庄重,一字一句。

安迷修,我能不能追你。

可是我们都是男……

你给我一个回答,别跟我扯别的。

他犹豫了很久,期间不断抬头又低头,那双春湖般的眼睛老是偷偷地打量我,看得我有些心痒痒,一度差点把他就地正法。最后他还是叹了口气,吐出两个字。

好吧。

后来我就这样光明正大的成为了他的追求者。他在带的一群小鬼偶尔在校门口看见我会对我打招呼,明面上喊我学长,私底下喊我安老师他男朋友,还以为我不知道。

事实上,要是我知道安迷修这人这么好搞,当初我就不该去外地。我就呆在本地,死皮赖脸地黏他,黏死他。可现在说这话也没卵用,没办法弥补我们的四年空白,而最终,他也归我所有了。

于是我走马上任,从那群小鬼的嘴里由学长变成了师娘。反正晚上谁在上边不靠称呼决定,随他们怎么说我也不在意。几个同学知道这件事,感叹同学变师娘,这操作太他妈骚,要不得。

没有冷嘲热讽,没有白眼嫌恶。

这是在我意料之外的,毕竟总有那么几个人无法理解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爱情,可他们没有,只是平静地祝福我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我说你他妈怎么不给我生个,安迷修要能生我给你当儿子。

只是,这番话更让我坚定了我的信念,想要一辈子和安迷修在一起的信念。

年少目睹的惊艳,如果无法忘却,不如占为己有。这是我的建议,也是我的亲身经历。这场爱情始于暗恋,停于毕业,重新播放于四年之后。没办法,他太过不凡,否则我也无法将整个人生分划为年少,此生不再遗忘他。

安迷修呢?他啊,还在家里睡午觉呢。

你说爱情应该像红宝石一样刀枪不入荡气回肠,我只能说爱情是一场胆大的冒险,败者虽死犹生。

我死了,死在心中的暴雨里;我活了,复活于他口中吐出的两个字中。







2017-09-03 热度(288) 评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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