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摆脱童年了

【雷安】刺血花。上

是 @三木厂泉闭关刷题中 爸爸想看的纯情二人(。


我最喜欢听你唱歌。听你歌唱过去的起起落落,和未来的璀璨肮脏,听你吟诵遥远风中的沙漠玫瑰,还有汹涌海峡上空翱翔的魅惑海妖。等你泣血而亡时,我会在你脖颈上落下一吻。


    刺血花







他新搬到这个地方,脑子里对于未来的居住环境还没有太清楚的印象。


雷狮是自己开车来的,从旧房子来到一个新的生活环境,总需要一个新的适应期,比如熟悉路况。这趟路程有些遥远,跨越了好几个国家。他偶尔将古旧建筑风格的房屋收入眼底,留意了一下中心广场上的圆形喷泉,以及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店,还有门口盛开着黄玫瑰的花铺。


味道很芬芳,花的气息被风送入他的鼻腔,雷狮忍不住扭头多看了一眼,他瞥见一个穿着棕色围裙的男人在给那些花朵喷水。车速偏快,时间也不允许他作过多停留,也只好将“有空去那里找找灵感”提上日程。


雷狮到的很早,是一个晴朗的上午。新房在海崖上,可以允许他沉睡于每个波涛起伏的日夜,做一个驰骋于海洋之上,身为闻名七洋的海盗的梦。作家很满意这间房子——它是幢二楼小别墅,装修风格完全符合主人的审美,蓝黄两色的条纹与手工墙画,偶有黑白色调做调和。房间很多,但只有主卧与一间客房,其他都被书房、健身房、游戏间和画室这样的七七八八占据了大半。


他一向不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认为那是一种消磨人意志的自我扼杀,于是有名的大作家在自己的新居中忙活了一个上午加下午,直到海岸线远方的太阳下沉,这场一个人的大扫除才算草草收尾。雷狮喘着气躺在地板上,思考着什么时候去请一个家政,或者两个:这栋房子太大了,一个人应该忙不过来。


中午他没吃饭,一个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完全受得住,可两餐不吃就有些腿软了。雷狮冲了个澡,浴室里放了薄荷味的清新剂,闻起来倒是挺不错。作家先生暂时没稿,毕竟前一段才刚将一本长篇魔幻小说收尾,来到新环境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新的灵感。有名的作家总有那么几个不为人知的怪癖,比如雷狮喜欢每写完一篇文章后搬一次家,他的上一次搬家是四年前。


肚子非常饿。他强压着内心的烦躁与破坏欲去了一趟中心广场旁边的饭店。异国他乡的饭菜口味与他不算太合,但也无法就此替它打上“难吃”的标签。酒饱饭足,雷狮只觉得这一餐他的手机吃得挺好,毕竟别国的食物拍出来还挺像那么回事。发到微博上瞬间引起一堆读者的评论与转发,全是询问他迟迟没有动静的新作品,雷狮对此从来都是置若罔闻,关了手机塞回裤子口袋里。


除了饭馆,天色还没完全黑下来。他想起刚来时看见的那家花店,于是视线便朝记忆里的方向望过去——昏黄门灯的照耀下,为数不多的黄玫瑰被映得温暖,雷狮记得白天时门口还摆了很多很多,现在只剩下一两捧。


在家里摆点花,也许也不错,提高生活品质。他自顾自地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个替自己再次见到那个男人的借口。雷狮推开花店的门,木质的转门有些冰凉,惊动了门口上挂着的风铃,映入眼帘的是无数花朵,但门口的黄玫瑰却并未看见。店主人(雷狮暂且如此认为)听见声音,抬起头向他笑了笑。


那是一张东方人的面孔,但绿色的眼睛似乎无法为这个结论提供很好的佐证。头发似乎是故意向后梳去,看起来不太听话,还有一小撮头发立起来,他的眉眼很温柔,看人都带着那么一种天生的亲和力,鼻梁很高,嘴唇略薄,是现在小姑娘们都喜欢的暖男型邻家大哥哥。店主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与黑色长裤,还有一件深棕色围裙,他的手边有一些花朵,似乎是摘下来一天有余的,边沿有些即将枯萎的颜色。


这样的男人没有人会不喜欢他,就连一向不太好相处的雷狮都不由得多了几分好感。他刻意将目光收回,转而打量着店中的花朵们,这些保留不了太久的生命仍然在散发着死亡前夕最后的香气,如同荆棘鸟。


男人看着他笑,呆愣了片刻后想起了什么拿出一个牌子,雷狮细细地打量一番上面的字,它们苍劲而笔挺,却又刻意地收敛起末端的锋芒,将其完美掩藏。是中文。


“你需要什么花呢……?”


他一字一句念出那些话,忽然感觉哪里不对劲。从进来开始男人就从未说过一句话,而此时此刻的字板显然不是当场制作或刚做不久的东西,雷狮看见那板子的周围有些发旧的色彩,如同男人手边的花朵一般。


他不会说话。






雷狮和那个花店老板熟了起来。


老板的名字叫安迷修,是个混血儿。他随着身为英国人的父亲来到异国他乡,而母亲在国内时就已经早早过世了。他的父亲种得一手好花,同时也爱花,因而安迷修也学了一身好技艺。老人已于前两年过世,只剩下他一个人经营着这家花店。安迷修看得懂中文,也认得出中国人,以至于他看见雷狮的一瞬间就拿出了中文的牌子。


“中国人比较少来店里,大多都是其他来旅游的人买花,也有本地的居民。你这样每两天来一次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安迷修用手机打了一段话发给雷狮,似乎是在抱怨他的臭不要脸。雷狮看他一眼,继续心安理得的坐在花店里的高脚凳上继续他的工作。安迷修每天都要面对很多漂亮的姑娘,这一点雷狮从搬来的第一周就知道了——虽然她们往往对于安迷修过火的骑士风度尬得说不出话,可盯着他脸的时候双颊上总有些许浅淡的红。


他是真的好看。与其说英俊,不如用比较中肯的词来形容安迷修,毕竟他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倘若与他对视,你会以为自己置身森林。他的笑容很温暖,即使不会说话,他也会用手机打字,甚至在通讯工具上与姑娘们谈天说地,滔滔不绝。雷狮觉得他可能拥有全小镇姑娘们的通讯工具账号。


今天最后一束黄玫瑰也卖出去了。雷狮同样在花店里赖了一天,从高脚凳上下来伸了个懒腰。安迷修看他一眼,低头在手机上啪嗒啪嗒打字,于是雷狮下意识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你天天赖在我这里做什么,我这个环境也不太安静,应该不适合你发挥才对。”


“那可不一定。作家的灵感来源都是不同的,比如我的灵感来源就是你。”


雷狮笑笑,他看见安迷修愣了一下,脸色有些涨红。其实安迷修早就被他调戏惯了,只是每次都会被逗得羞愧不已,纯情的很。作家一贯十分恶趣味,他给人的印象是轻浮(其实只有安迷修这么觉得),一看也是混迹情场多年,可他最多就是纸上谈兵——在书里写。


他也没谈过恋爱,看别人谈得多了,于是恋爱就成为了那么个东西。雷狮不太明白,男女之间的吸引力是否有那么强大,而直到一月前,那个他搬来的日子才想明白:不一定是男女之间,也许男男之间也会有,起码安迷修对他的吸引力很大。


他就对雷狮而言像阿芙洛狄忒*,有致命的吸引力。也许别人眼中他并非完美的,他不会说话,和女孩子相处时的骑士风格过重,总喜欢发表些时常让姑娘们尴尬的言论。可他同样也是那么完美,他温柔,善解人意,爱惜花朵,也可爱无比。


雷狮无法否认,他似乎在异国他乡爱上了一个男人,还是一见钟情。偶尔他也会思考,荷尔蒙的力量是否真的那么强大, 以至于他甘愿不辞辛苦,从海崖边来到镇上,以工作为由赖在安迷修的花店里。


他喜欢店里总是沾有水露的新鲜花朵,喜欢店铺里的芬芳花香,喜欢店门口挂着的风铃,喜欢复古文艺风的装修,喜欢这位浑身上下都诠释着他对于美学理解的老板。


“你就是我的缪斯。*”


作家对着他爱情的拥有者,说出一句不那么像情话的告白。安迷修同他对视,想了想,拿出他们第一次见到时的字板,在角落上写了一句话,而后举起来给雷狮看。


“你就是我的克劳瑞斯。*“






于是他们开始名正言顺的交往了。西方国家的好处就在这里,比他们的故土要更开放。雷狮由隔一日来一次变为每天都来花店里看他的男友。


他偶尔跟着安迷修忙前忙后,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或者安迷修睡在桌边,写自己的稿子。花店关门的时间提早了不少,因为主人陷入了热恋之中,此时此刻安迷修才发现这个小镇的美妙之处——酒馆,咖啡厅,圆形广场与喷泉,还有雷狮位于海崖上的房子。


安迷修坦言自己很喜欢他的装修风格,甚至有一段关店一天赖在游戏间中和雷狮厮杀了一下午。此后他的生活变了个样:早晨为自己与爱人做早餐,而后一起来到花店开始工作,直到晚上回到家里,做一顿比中午更加丰盛的晚饭,冲个澡后相拥入睡。


雷狮的编辑曾笑他搬个家就开始写恋爱小说了,因为新稿的走向比起庞大的世界观与剧情,似乎要更偏重于爱情的体现,虽说他的文章仍然那么精彩,甚至增加了一批小姑娘粉丝。雷狮对此不作回答,只是答非所问的表示爱情是会让人改变的。


他们敢光明正大的牵着手走在街上,在花店里贴着额头亲吻,甚至是相互喂食,将所有情侣之间该做的事都做一遍,因为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雷狮太感谢他自己了,他一度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而此生做过的最完美的决定就是搬到这里。


而且这个决定在往后的日子里也从来没有后悔过。


只是他发现安迷修喉结上那条浅淡的伤疤。


该怎么形容它?它也许是世界上最让人烦闷的存在了吧,毕竟那道疤痕夺走了他的爱人发声的终生权利。他们本想在晚饭过后进行他们的第一次深入交流,雷狮为此已经准备了很久,甚至是满心期盼。他将安迷修压在床上,小心地亲吻着他的颈侧,转而吻至喉结,却感觉嘴唇上似乎触及了什么难以察觉的线状凸起,而停止动作。安迷修睁开眼,从鼻腔中哼出一声疑惑,他突兀感觉到雷狮的手指在触碰那块零件缺失的部位,浑身一颤。


“…不要动它。”


他从喉咙里发出如同夜莺般婉转而难以听清的声音。









*阿芙洛狄忒:希腊神话中的美神

*缪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学女神的统称

*克劳瑞斯:希腊神话中的花神

顺便我要吐槽一下这个垃圾鼠标,太他妈恶心了,加一句粗体字我要来来回回搞五遍,呕

2017-08-23 热度(209) 评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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